今天是: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执行公告
(2022)浙1022执1321号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梅式飚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2)浙1022执1321号

 您好

本院在执行2022)浙1022执1321号申请人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枧支行与被执行人梅式飚申请支付令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被执行人梅式飚所有的车牌号为浙JJ90L3的车辆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台州市公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3600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jj90l3.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95     联系人:503室韩同志

 

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17064455  浙ICP备2022037173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