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媒体聚焦
《台州日报》-“和合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和合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台传媒记者何 赛通讯员洪海波 王先富/ 文本版图片由台州中院提供 

“执行合同”用时连续两年实现全省最短; 

探索个人债务清理制度改革,审结个人债务清理案件251起; 

设立“两庭一中心”,举办“同心共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论坛”; 

……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创新实践,在台州大地上,不断涌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近年来,台州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殷切嘱托,以打造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为目标,贯彻“和合司法”理念,构建高效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机制,努力营造安全规范诚信、宽容和谐、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台州落地生根。 

>>>平等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其中关键一环就是要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打官司不分“主客场”,平等保护商事主体,更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安心。 

椒江法院经办的这起名企“撞脸”引发的维权官司,一度引发热议和思考。 

原告唯品会为电子商务领域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业,是“唯品会”商标的权利人。被告台州唯品会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材批发、建筑装修设计、房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等。 

唯品会公司认为台州唯品会某公司使用“唯品会”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对唯品会公司商标权的侵害,同时构成对唯品会公司的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椒江法院。 

“撞脸”名企案中,原告为广州企业,被告为台州本地企业,虽有地域差别,但在市场活动中都是平等主体,双方合法权益均应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椒江法院秉持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原则,依法客观进行审理。 

椒江法院通过剖析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发现台州唯品会某公司并未将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没有造成易使相关公众混淆的后果,不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该院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已经不局限于同行业之间,台州唯品会某公司跨行业将“唯品会”登记为企业字号,明显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主观故意,会使他人误认其与唯品会公司存在特定关联,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故支持了唯品会公司部分诉请,判决台州唯品会某公司停止使用并变更企业名称。 

“该案准确地厘清了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打击了不诚信的商誉攀附行为,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台州中院民三庭庭长谢吉表示。 

无独有偶,同样的“主客场”对峙,不变的司法公正。台州中院审理的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三门县鼎润超市等五家关联超市“大润发”商标恶意侵权案,依法认定构成恶意侵权的基础上,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五家关联门店总赔偿105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民营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了侵权人的侵权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再发生。 

4月22日,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庆还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上诉案件。该案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头条号、浙江天平抖音号同步直播,在全国范围展现了台州司法公正好风气。 

一桩桩典型案例,突显出台州两级法院系统坚决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近年来,台州法院在办理民营企业涉讼案件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打破“诉讼主客场”,注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探索创新,司法护企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2月,泰隆银行与路桥某模具公司的100万贷款,眼看就要到期了。公司负责人张某希望能延期半年还款,而银行希望对新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 

僵持之际,双方决定来到路桥金融共享法庭。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还款期延长半年、减免罚息的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天提交法官进行了司法确认,实现了双赢。 

为提升专业解决商事纠纷的能力,各基层法院与工商联或行业协会达成优化营商环境协作共识,在全市联合设立商事专业共享法庭46个,如黄岩模具小镇共享法庭、路桥金融共享法庭、三门蟹港共享法庭等,为商事纠纷主体提供诉前调解等全流程智能司法服务。 

46个商事专业“共享法庭”的设立,是台州市两级法院锚定我市打造“对标世行标准、走在全国前列、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最优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进行积极探索创新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法院助企工作可圈可点,多项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完善破产协同机制,进一步找准司法救企“切入点”。 

2019年4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个人债务清理机制,累计让79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重拾创业信心,类个人破产成功率达19.2%。 

发布全国首份个人债务清理审判白皮书,为探索中国个人破产制度提供“台州经验”。在陈某个人债务清理案中,强化“执转破”衔接,引导陈某申请个人债务清理,通过第三人代偿以及放弃领取安置费并将拍卖款全部用于清偿的方式,实现债务的成功清理。该案入选省高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 

大力推进“市场化”破产审判,用好破产重整程序,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2020年以来,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134件,有序出清“僵尸企业”1114家,盘活土地0.9万亩、厂房90.8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747人。 

——构建知产保护体系,进一步增强司法护企“实效性”。 

2021年4月初,台州中院联合宁波中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台州巡回审判庭、台州中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两庭一中心”,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形成委托调解、调诉对接、司法审判“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模式,解决了技术专利类案件异地管辖难问题,方便创新创业主体就近诉讼。 

目前,正在探索灵活适用律师调查令、惩罚性赔偿等机制,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戒力度,护航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等行动。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进一步提升司法助企“精准度”。 

2021年,为将审判执行绩效指标转换为法治营商环境指数,台州中院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作,结合世界银行“10+N”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审判执行绩效评估数据,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于2021年12月在全国率先发布首个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指数体系,指数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72个三级指标组成。 

同时,台州中院联合市工商联,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省亲清民企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台州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指数评估工作,指数评估结果全方位呈现全市法院民营经济司法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司法服务工作提供量化参考依据。 

数据是法治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在2021年12月公布的2020年度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台州市区(含三区和台州湾新区)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综合排名从2019年度的全省设区市第10位跃升至2020年度的第5位;在全省53个县市排名中,台州市有4个县市入围全省前20名;有7项典型案例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 

>>>巧施良策,助力诚信债务人“重获新生” 

今年6月,因临海市某眼镜厂未支付租金等费用计51.66万元,未主动按生效判决搬离厂房,某绳缆公司向临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执行法官前往案涉厂房调查时,发现厂内仍堆积着大量成品眼镜。原来,受疫情影响,该厂大批省外订单目前积压仓库无法出售,导致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 

执行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执前督促,做足双方工作,使得申请人同意暂缓腾房,为被执行企业寻找新厂房、回笼资金争取到了时间。10日后,被执行企业自行腾空,并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欠款。 

让诚信的被执行企业“喘口气”,是台州法治营商环境的温情,也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柔性政策。作为民营经济发源地,台州市场主体庞大,部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陷入经营困境,丧失再融资能力,一定程度上将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台州中院启航个人破产“破冰之旅”正是基于这样的初心。2019年4月26日,该院出台了全国首个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基本要素的个人债务清理规程——《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以下简称“个债规程(暂行)”),并对外发布该规程及全国首例“破”字号立案受理的柯某个人债务清理案等相关情况。 

“我们还建立了诚信履行名单库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台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歆宇介绍。 

黄岩法院就对一被执行企业启动“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并解除限高措施,助其平稳复工复产。 

黄某系某企业的经营者,2020上半年因未能偿还某银行到期贷款被起诉至黄岩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录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这一系列强制措施对黄某外出商谈、采购材料等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 

黄岩法院收到黄某的“守信激励再创业”申请书后,审查了黄某的基本情况,并向其所在村村干部及周围群众进行调查,发现黄某一直信用良好。根据黄岩法院“守信激励再创业”相关机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由黄某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宣誓,保证诚实守信,按期付款。宣誓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撤回对被执行人黄某的执行申请,给予其二年的创业期。 

反过来,为避免一些不法债务人“钻空子”,滋生不诚信的市场歪风,台州两级法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台州中院制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虚假诉讼线索内部流转办法》等文件,今年以来审理虚假诉讼案件450余件,打击数居全省前列,玉环法院一案件入选全省刑事打击虚假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温岭法院在全省法院院长论坛上就打击虚假诉讼工作作经验介绍。 

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高效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今年以来,执结涉企案件20457件,到位标的27.29亿元。 

>>>提升服务,打通企业司法服务“最后   一公里”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家最有发言权。 

台州中院审理的德国厨卫品牌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依法认定浙江健龙卫浴公司生产、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与高仪公司所有的涉案授权外观设计产品不相同亦不近似,驳回了高仪公司的诉讼请求,有力保护了台州民营企业的合法知识产权。 

在被台州企业拍手称赞的同时,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近年来,台州两级法院直击企业的难点和痛点,不断改进司法服务措施,延伸司法服务范围,从实现“执行合同”用时连续两年全省最短,到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再到主动积极入企座谈、调研、送法,一切皆为了强化司法的“服务”性,以司法之力护航台州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台州两级法院主要领导带头进民营企业调研、服务,办理重大涉企案件。今年以来,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庆先后赴九个县市区调研司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比如,6月13日,周庆带队走访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和司法服务诉求,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 

为企业减负,就是促发展提速。 

为了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纾解中小微企业诉讼困难。台州中院先后制定《关于为台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着力打造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的工作指引》《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予以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近年来,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减缓免诉讼费近4000件次共计1000余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为企业“加码”,就是助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黄岩法院还积极协同区模塑协会搭建模塑行业专家解纷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业专家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截至目前,模具行业专家库已有12名成员,涵盖高校、上市公司、大型民企等多个行业领域,专家参与就地化解纠纷14起,节约鉴定费用约120万元。 

此外,为给企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创富环境,全市法院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哄抬物价、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23件,判处罪犯1618人,“黑财清底”执行到位4.7亿元。 

同时,全市法院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影响的环境下,通过以打促执,执行到位金额2033.86万元,有效震慑了潜在的拒执被执行人,为胜诉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及顺利渡过难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回应市场主体的现实关切,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 周庆介绍,接下来,全市法院系统将加快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来,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17064455  浙ICP备2022037173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