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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四项建设 打造现代化法院的“浙江路径”

四项建设 打造现代化法院的“浙江路径” 

本报记者 余建华 本报通讯员 周凌云 刘丹妮 

    近年来,浙江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大力加强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四项建设”,统筹推进服务大局、执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巩固提高、创新发展,形成了诉源治理的“浙江模式”、数字法院建设的“浙江经验”、营商环境的“浙江标杆”、破解执行难的“浙江实践”、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浙江方案”、破产审判的“浙江探索”、人民法庭建设的“浙江样本”等一系列在全国有影响的司法成果。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怎么理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怎样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如何领会、落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9年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季度就要举办一期“院长论坛”,全省三级法院院长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深入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等活动。 

    这是浙江法院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8年2月,浙江高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提出“大力加强‘四项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要求全省法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不断提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水平;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不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不断夯实全省法院工作的根基。 

    “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抓责任落实……”今年2月6日,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为此,浙江法院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牛鼻子”,以“思想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不断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筑牢政治忠诚、改进纪律作风、改善队伍精神面貌。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开展“院长论坛”“法官论坛”18期,充分突出“一把手”示范引领和先进典型表率作用,激励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方能知行合一,其中,政治督察、司法巡查是检查思想建设成果的重要抓手。”浙江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震向记者介绍,2022年7月,浙江高院开展了一次覆盖全省中基层法院的“四项建设”综合大检查,由省高院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各地进行检查,通过见面会、检查台账、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贴靠式督查。 

    在浙江法院,像这样的“政治体检”早已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全覆盖。五年来,浙江法院通过自查自纠、交叉互查、提级巡察等方式,对全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多维度的监督检查,确保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针对党建弱化、虚化问题,浙江高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加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机关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等规定,广泛推行“7+X”主题党日制度,切实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功能实质化,从而不断提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高标准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为解决各地法院工作开展不平衡、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浙江高院出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案》,积极构建诉讼服务规范化、审判裁量运行规范化、案件质量评价与责任追究规范化、司法公开规范化、司法政务规范化等五大规范化体系。 

    比如,围绕审判执行、机关作风、队伍建设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120余个,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建设,连续5年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解决执行难”,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强管理、堵漏洞、提效率,浙江法院建立起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科学、高效有序的管理制度机制。 

    推进审判权运行的规范化,是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浙江高院深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健全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监督体系,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程序审批,推动从“人盯人”“人盯案”的微观管理向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宏观管理转变,审判管理从“粗放式、阶段性、点状式、碎片化”向“精细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闭环式”转变。 

    同时,为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浙江法院还积极推行类案及关联性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健全完善案件评查、类案参考、裁判指引、指导性案例等机制。 

    “规范化建设必须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李占国强调,法院规范化建设要从接待好每个当事人、值好每次班、开好每个庭、调解好每起纠纷、制作好每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起案件、做好每次警务保障等一项项具体工作中做起,在每个小事小节中践行司法为民,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为此,浙江法院注重发挥省高院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大对全省法院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各个方面的协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浙江法院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降至0.06%,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从2017年的1.18万件降至目前的229件,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程序空转”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得益于规范化建设,浙江法院主要办案质效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有力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全省法院共同努力的方向和鲜明标识。 

    ■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高质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活动、只需跑一次,法拍房付清尾款即可拿到房产证、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这些曾经是对未来数字法院的展望,在浙江已经一一成为现实,而这得益于“浙江全域数字法院”的改革探索。 

    2017年8月18日,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挂牌成立,开启了中国互联网司法新篇章;浙江移动微法院(现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从宁波走向全国,成为电子诉讼领域的一张“金名片”。这些都为浙江法院向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先发优势。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以数字化为命题的科技革新浪潮里,2021年,浙江高院将数字化、智能化作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第一引擎,乘全省数字化改革东风,全面开启“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征程。 

    按照“平台+智能”的顶层设计,浙江高院坚持统筹规划、内外协调、整体推进,本着方便、实用、智能的原则,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全生命周期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司法服务、全流域智能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司法制度的“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有力实现从技术部门为主向业务主管部门为主转变、从平台化建设向制度重塑转变、从重数据化向重智能化转变、从内部应用向多跨场景转变。 

    浙江高院整合原来的84个业务系统,建成统一的“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实现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大力推广无纸化改革,形成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纸化办案机制。 

    此外,全省各地中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育苗造林,创新出了“移动微法院”“司法公正在线”“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凤凰智审”等一系列重大应用平台,实现数字化改革从“点”到“面”、从“盆景”到“全景”的蝶变升级。 

    “全域数字法院”应数字时代而生,同时又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破解司法困局,真正实现共享数字红利,回应“民之所呼”。 

    “浙江法院智慧大脑”融合“案、人、事、物”大数据,实现“一屏看全省,一网管全程”,推动人工智能与司法活动深度融合,办案效率提升14.1%;“执行一件事”从诸暨走向全省,有效解决了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跨部门协同难等问题,推动执行工作系统性重塑……“浙江全域数字法院”被浙江省委列入数字化改革7个重大标志性成果之一,浙江智慧法院建设综合指数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 

    ■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高水平夯实工作根基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但也曾经是全国的案件大省。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浙江法院收案数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至2017年攀升至171万件。法官年人均办案最高达346件,长期居全国法院前列。 

    面对“案多人少”的老大难问题,浙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变“以我为主”为“主动配合”,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在乡、县、省层面分别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矛调中心,有效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融合、集约高效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化解。 

    在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下降至3.4%,系10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2019年收案下降4.6%,成为国内唯一出现负增长的省(市、自治区),此后稳步下降,目前收案总量从2017年的全国第2降至第8,诉源治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固本木必长,浚源流必远。为激活诉源治理的“末梢神经”,浙江高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功能,大力发展“枫桥式人民法庭”。 

    针对全省人民法庭设置偏少、服务半径过大问题,浙江高院争取浙江省委支持,出台《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法庭总数从2017年的243个增至338个,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的基础上,浙江高院争取浙江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全面推广建设“共享法庭”,将其打造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推动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精准、可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在上田村试点建设首个“共享法庭”,把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普法宣传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衢州市法院全面推进“共享法庭”融治理,坚持“建管用融宣”齐驱并进,以“共享法庭”为支撑,融合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民生议事堂等6大法治元素,推动形成基层治理共同体;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在全区28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共享法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的作用,推动纠纷一揽子化解;永嘉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设立警务共享法庭,推动司法资源端口前移,打造县域治理“法院110”;义乌市人民法院在全市8个商贸市场特设9家共享法庭,实现纠纷不出市场……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7448家,共指导调解24.7万件次,化解纠纷18.8万件,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协助执行22万件次,普法宣传6万场325万人次,进一步丰富了法院服务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更好满足了基层所需、群众所盼,夯实了全省法院发展的基层基础、群众基础。 

    李占国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起点,浙江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和信心,持续开展“三个建设年”,深化“四项建设”,乘势而上、赓续奋斗,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新力量、展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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