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三门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1022执259号
王良兵: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必富与被执行人王良兵为民间借贷纠纷【(2018)浙1022民初39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查封车辆执行裁定书》、《限期交出车辆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