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划拨(提取)其存款或
收入;
2.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裁定以被执行人财产抵债;
4.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5.对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的处所进行搜查;
6.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审计、强制管理;
7.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
8.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执行措施。
9.如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
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