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网络询价报告通知书
(2018)浙1022执3140号
周小康;刘玲:
本院在执行(2018)浙1022执3140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周小康、刘玲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周小康、刘玲共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39号9幢108室的房产及附属房进行网络询价。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房地产询价报告,房地产(附属房)参考总价值为380万元。现将询价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询价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询价报告中的询价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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