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8)浙1022执3192号
邵圣镯、罗秀芹:
本院在执行(2018)浙1022执3192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邵圣镯、罗秀芹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邵圣镯、罗秀芹共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9号B幢4层、5层进行价格评估。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中兴和评(2019)6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司法评估总价值为8417280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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