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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9)浙1022996

林华

本院在执行(2019)浙1022996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林华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林华和吴丽丽共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街道(A-03-0201地块)40801室(中粮国宾4801室)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9611日作出台广信估(2019)字第029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司法评估价值为108万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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