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8)浙1022执1456号
赖尚敏:
本院在执行(2018)浙1022执1456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赖尚敏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赖尚敏与三门海啊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共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镇滨海大道9号(大湖塘新区1#-0069)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6日作出台龙泰估字(2019)第08105F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司法评估价值为10万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