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9)浙1022执771号
王加家:
本院在执行(2019)浙1022执771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王加家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台州市公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王加家所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镇坝头巷179号(海游镇坝头路179号)(侧面半间房屋系违章建筑)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台州市公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作出台公信评字(2019)第F01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司法评估价值为114.66万元(其中登记产权房屋价值为95.13万元,超建面积价值为6.86万元,侧面半间无证建筑物价值为12.67万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