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4)台三执民字第2060号
任周钊:
本院在执行(2014)台三执民字第2060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郭冬梅、章海云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郭冬梅、章海云共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沿山路13号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台广信估(2019)字第50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司法评估价值为118万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