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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9)浙1022执3271号
邵爱菊:
本院在执行(2019)浙1022执3271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卢瑞琳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本院委托台州正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卢瑞琳所有的车牌号为浙J8175E的汽车进行价格评估。台州正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作出台正车鉴评[2020]第1303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司法评估总价值为128000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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