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0)浙1022执1545号
卢贤国:
本院在执行(2020)浙1022执1545号申请执行人陈伟英与被执行人卢贤国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因卢贤国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卢贤国所有的车牌号为浙J3G7M1的吉利牌汽车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台州正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25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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