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王群华个人三等功先进事迹
基本情况:
王群华,女,1982年1月出生,现任三门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主要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已获荣誉:
2014年3月,被评为2013年度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2014年度获个人嘉奖;
2015年2月,被三门县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
2016年1月,被三门县人民政府评为2015年度优秀公务员;
2017年4月,被三门县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2017年8月,获台州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三等奖。
主要事迹:
该同志自进入三门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立案庭、办公室等部门工作,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该同志始终孜孜不倦学习,兢兢业业工作,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锻炼自己、挑战自己,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快乐学习,提升自我。第一,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并努力把优秀的政治理论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在司法理念、司法实践、司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第二,注重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应用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新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阅读各种法律专著及相关案例,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判决时力求所承办的案件法律关系定性正确,法律适用恰当,社会公众能够普通接受。撰写的裁判文书获台州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三等奖。
二、热情工作,锻炼自我。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累计办结案件2831件。对于自己热爱的审判工作,该同志始终保持一个平和的心境,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一个全力以赴的态度。2013年6月担任民二庭副庭长职务以来, 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四年期间,民二庭共办结1634件案件,该同志办结了其中的1241件案件,占该庭案件总量的76%。2017年下半年,由于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需要,该同志进入简案团队工作,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奋战于审判一线。2018年全院的办案风云榜上,该同志有10次入选简案组风云榜的月结案数前三名的榜单,12次入选月累积办案数前三名的榜单。2018年全年共办结626件案件,是全院民商事线员额法官中办结案件最多的一位。在办案过程中,该同志非常注重审判的质量,在庭审中多投入、多调查,运用法律规定,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做到案结事了,确保司法公信力。
三、用心钻研,挑战自我。该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在注重锻炼自己的庭审驾驭能力的同时,用心钻研,特别注重自身调解能力的培养,虽然作为年轻人,生活阅历和社会实践的缺乏不利于开展调解工作,但该同志大胆尝试,敢于挑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认为调解是消除当事人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有效办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如2019年,该同志全年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38件,在所办结的案件中,判决的有185件(其中缺席审理的有174件),调解撤诉的有331件,申请支付令及实现担保物权的有19件,扣除缺席审理及特别程序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6%以上,无申诉和上访案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