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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22执218号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郑坚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19)浙1022执218号
您好:
   本院在执行(2019)浙1022执218号申请执行人杨定国与被执行人郑坚、郑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郑强与许爱芳、郑宇楠共有的坐落于三门县海游镇上堂巷 65号〔土地登记地址为:三门县海游镇丹峰村上堂巷 30号〕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80万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堂巷65号.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31     联系人:418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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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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