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0)浙1022执2110号
牟永献:
本院在执行(2020)浙1022执2110号申请执行人杨建与被执行人牟永献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牟永献和黎秀亚共有的坐落在海游镇健康路(实际为三门县海游镇健康路447号602室)及附属房、602室楼上阁楼(无证)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1017000元(附属房60000元、无证阁楼53000元)。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31 联系人:418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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