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媒体聚焦
《浙江法制报》“我和妹夫结婚这么多年,我竟不知道”

“我和妹夫结婚这么多年,我竟不知道”

本报记者 陈贞妃 实习生 刘颖 通讯员 周祺 滨法 张梦瑶 毛优优
  时间:4月21日
  地点:三门县法院
  “结婚30多年了,我才知道自己竟然有2个丈夫……”前不久,三门的杨花花跑去县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因县民政局表示无法撤销,杨花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989年,杨花花与丈夫陈大壮登记结婚。这么多年过去了,杨花花却发现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妹妹杨小花和妹夫周小强的结婚证上,登记的女方竟是自己!拿着妹妹的结婚证,杨花花翻来覆去地看,还是没能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结婚证上女方信息栏里赫然写着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过贴的照片又是妹妹杨小花和妹夫周小强两人的。
  杨花花一再追问,杨小花坚持说是当时婚姻登记部门弄错了,并对她说:“我最近买房需要办理贷款手续,要用到结婚证,姐姐你一定要出面帮忙更改过来。”结婚证上女方信息和照片不符,又不存在事实婚姻,不能走离婚诉讼程序,只能向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最终,这事闹上法庭。在法官的多次询问下,杨小花坦白了事实:当年杨小花与周小强未婚先孕,在1988年生下一个孩子。当时,杨小花还没到结婚年龄,不能登记结婚。两人为了孩子落户不交罚款,想到用杨花花的身份证钻空子。当时乡政府婚姻登记审查措施有限,就这样让他们瞒天过海,顺利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经法庭组织调解,县民政局同意撤销该婚姻登记,杨花花撤回了起诉。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17064455  浙ICP备2022037173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