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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勿让争夺孩子姓氏毁了幸福

勿让争夺孩子姓氏毁了幸福
 
    如今正处在独生子女成家与二胎政策开放的交汇期,随着嫁娶观念的淡化,小夫妻婚后也都脱离双方长辈组建新生家庭。这种模式导致长辈对儿孙的姓氏愈发看重,他们认为儿孙姓氏代表着家族香火的延续。
    日前,浙江三门一对“95后”小夫妻因婚前对孩子姓氏的约定模棱两可,婚后孩子出生时女方父母对孩子随女方姓的要求很较真,两个家庭为此吵得不可开交,裂痕渐生,闹上法庭。最终,婚姻沦为了家庭矛盾的牺牲品。
    现行民法典规定子女既可随父姓,又可随母姓。这意味着孩子跟谁姓并未有明确限定,在父母姓氏之间是可以自行选择的,但这一选择在子女成年前理应由夫妻双方平等协商而定。
    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没有嫁娶之分,并在二胎政策的契机下约定一胎随父姓,一胎随母姓,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双方长辈与独生子女建立各自家庭黏性的意愿。
    这样的相互迁就是调和矛盾的方式之一。但其实,孩子成年后即拥有自主选择自己姓氏的权利,而长辈们在孩子幼年时的争夺则可能让其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且陷入父母离婚的危机。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争夺话语权的工具,但愿人们保持清醒,切勿因姓氏之争而做出舍本逐末的事。
    ——吴梦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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