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近十万给女友买车 女友提了车就闹分手还与别人闪婚
台州一男子起诉前女友还钱
通讯员 许佳佳 记者 郭婧
台州三门的小陈是打麻将认识前女友小王的,当时见她打扮靓丽,心生好感,便展开恋爱攻式,追到了她。
恋爱后,小王说想买化妆品、衣服、首饰等,小陈多次进行“520”“1314”等数额转账,哄她开心。
小王提出想买一辆轿车,希望小陈在资金上给予帮助,小陈想着自己是奔着结婚去的,凑了4.5万元转账给她。
可这钱还不够,小陈提出向自己父母争取些支持,便带着小王去见了父母,父母见了表示满意,以为二人好事将近,拿出5万元积蓄给小王。
购车后,小陈提出结婚的想法,小王却含糊其词,更想不到的是,还单方面提出分手,并拉黑了小陈所有的联系方式,而此时距购车还不到一个月。
小陈心有不甘,多方打听小王消息,得知分手后不久她便与他人登记结婚,深感到自己受到欺骗,将小王诉至三门县法院。
法庭上,王某称自己是分手后才与现任丈夫开始联系,并与其结婚。
法庭审理后认为,小陈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行为,可视为用于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的赠予,不应返还,而9.5万元购车款,其实质隐含了缔结婚姻之目的,小王也明知其意思,却在接受大额赠予后,便与他人登记结婚,理应予以返还。
近日,三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赠予合同纠纷案,判决小王返还前男友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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