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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台州: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强化司法保障
    打造民企服务高地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民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台州中院强化对企业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及时编纂《民法典背景下企业法律实务百问》,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梳理出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同时,台州法院从智慧法院建设入手,充分利用线上平台,最大限度便利企业诉讼。天台法院自2020年4月开始运行立案执行“一件事”办事流程;三门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联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五大机制,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三门县企业法治港湾的实施意见》;玉环市人民法院出台《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突破年”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行动方案》,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提升企业诉讼便利度。
    台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慎对待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融资行为,为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提供更加有利的刑事政策环境。
    李某原系温岭市某服饰厂法定代表人,现为台州某公司实际经营者。2018年12月,李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0年9月,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为回收废旧棉织物、减少环境污染,主导完成的“利用废弃棉织物制备高性能抑菌纸的方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的发明专利,构成重大立功。2020年10月,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依法认定李某在缓刑期间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核准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九个月。
    李某减刑案件,是台州中院对民营企业主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裁定减刑的首例案件,在鼓励与引导失足民营企业主悔过自新、戴罪立功并致力企业发展具有典型意义。
    今年5月,台州中院开展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指数体系研究,联合浙江大学研究台州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指数体系,为打造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提供可衡量的基本标准。根据指数反映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良性发展。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维权护企司法联络员制度,将司法服务前移到企业门口,与企业“一对一”结成服务对子,深入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上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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