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媒体聚焦
《台州晚报》 跟风“炒鞋” 里头的风险真不少

    跟风“炒鞋” 里头的风险真不少

大学生被人摆了一道,险失7万余元

 

限量版球鞋是不少球鞋发烧友的心头好。由于球鞋闲置一段时间后,还存在溢价空间,很多年轻人加入“炒鞋”行列,以此获利。

然而,“炒鞋”一般只是口头交易,存在着买卖风险。三门的球鞋发烧友小晖(化名)就因为跟风“炒鞋”,7万余元积蓄险些泡汤。近日,三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炒鞋”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小晖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酷爱球鞋,课余时间经常关注球鞋方面的信息。去年,小晖进入一个交流球鞋的微信群,结识了网友小杰。小杰声称,自己有低于市场价格的正品球鞋货源,通过卖鞋赚到了不少钱。

去年5月起,小晖开始陆续向小杰购买各种款式的名贵球鞋,单次交易金额都在一万元左右。“向小杰购买球鞋都被要求必须购齐一套码数,发货时间通常三到四周不等,都是线上联系。”小晖说,他们交易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按周期交货,未能按时交货的,得按某电商平台时价退款及支付违约金”。

前两个月,小晖小赚了一笔,便愈发相信小杰。于是他将自己的7万余元积蓄全部投了进去,向小杰买鞋。而这次,小晖迟迟没有收到球鞋,经多次催货仍无果。

对此,小杰声称,自己除了与小晖有交易外,还有价值近千万元的球鞋订单。而热门球鞋的价格又水涨船高,能够购买到的鞋子有限,发不出货。按照约定,如果退款将面临高额违约金,但小杰已经无力退还货款。

无奈之下,小晖将小杰起诉至三门法院,要求其退还7万余元货款。

“线上口头交易,无书面买卖合同,存在很大风险。一旦卖方违约,买方可能因不知对方真实身份或者缺少买卖证据而面临起诉或举证困难。”三门法院承办法官张凌锋说,好在小晖能够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记录及支付宝交易流水证明等买卖证据。

经审查,三门法院支持了小晖的诉讼请求,最终判令小杰退还给小晖货款7万余元。

记者 徐颖骅 通讯员 陈亚群 梅涵

 

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17064455  浙ICP备2022037173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