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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22执1990号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包玲夏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1)浙1022执1990号

包玲夏

       本院在执行2021)浙1022执1990号申请执行人俞尧波与被执行人台州峻豪橱柜有限公司、胡群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被执行人台州峻豪橱柜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三门县珠岙镇珠岙路6号不动产及房内物品37件(详见清单)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台州海创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381万元(无产权证建筑物价格39.3万元、屋内物品8万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三门县珠岙镇珠东路6号.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31     联系人:418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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