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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22执764号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尹学贤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1)浙1022执764号

您好

       本院在执行2021)浙1022执764号被执行人金朝辉、解弘淼、尹学贤、何培慧、尹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尹学贤以尹江名义登记在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43号福泰国际-中央公园18号-116号至-129号、-135号、-137号、-138号、-139号房产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台州联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7390万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山东省滨江市18套商业服务房地产.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31     联系人:418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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