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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晚报》选优建强人民调解队伍,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选优建强人民调解队伍,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市党代表 章青青 (三门县人民法院浦坝港人民法庭副庭长)

近年来,兼容情、理、法,起到化干戈为玉帛作用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但调解机制不健全、调解队伍不稳定、调解人员不精专等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问题仍然存在。

人民调解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突破口,正面临着现代化转型的时代考题。正视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先行棋章青青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县、镇两级矛调中心、司法机关与村级调解组织缺乏互动机制和监督机制,不能对下级调解组织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

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还面临着专职调解人员紧缺的问题。在人民调解的队伍中,以兼职居多,专职调解员占比相对较少。章青青说,缺少专职调解人员,就会出现人员专业性不强的问题。目前,大部分调解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这就导致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缺乏法律支撑,单凭经验和老方法调解,不仅无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可能留下后遗症。

对于当前基层人民调解面临的问题,章青青建议,应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构建村、镇、县三级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要尽可能让村级调解组织真正地运作起来,减缓镇、县两级矛调中心的化纷压力。进一步增加村镇一级的人民调解员配比,让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下沉,确保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在调解人员的培养上,章青青建议,要尽快完善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业绩法考核导向,进一步保障人员的稳定性。同时,可通过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实现多渠道培优,重点培养专业型人才。在业务层面,让调解员掌握更多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手段,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员从经验型职业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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