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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共享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应用与探索

“共享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应用与探索

林菁优

    “共享法庭”是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依托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文书公开网等智能平台,在镇街、村社等矛盾纠纷集中多发领域设立的“智微法庭”。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秉持“找准定位、多元发展”的目标导向,对“共享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1.以“共享法庭”为支点,构建诉源治理解纷网络。一是健全机制,激发“共享法庭”实效。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前哨作用,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做好建设指导,切实提升“共享法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推动将“共享法庭”建设和运行成效纳入当地平安考核内容,准确评估运行成效,让“共享法庭”成为基层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驿站。

  二是共处联动,铺就高效解纷网格。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双向发力,实现调解委员会进驻镇、街、村、社全覆盖。构建以法院为终端的纠纷化解体系,将“共享法庭”打造成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充分发挥“熟人”优势,采用“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委托调”的方式,让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人民群众便利解忧。

  三是加强指导,壮大调解队伍力量。积极推动乡镇干部、行业协会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法治带头人”、“五老人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加入“共享法庭”调解队伍。常态化利用“共享法庭”为辖区内调解组织、调解员提供线上法律知识培训和调解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服务能力。

  2.以“服务发展”为理念,打造辖区特色“共享法庭”。一是对焦区域坐标,回应发展需要。针对辖区区域定位,结合当地建设现代化新港城发展需要,在水产养殖行业协会设立“共享法庭”,由行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法庭庭务主任,法院派遣专业扎实、业务突出的骨干作为定点联系法官,负责化解涉水产品养殖、买卖等纠纷,并指导群众规范水产品营销、养殖模式,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对焦发展风标,服务共富先行。基于当地民营经济占据主流,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纠纷多发易发情况,在工商联设立促进企业法治的“共享法庭”,达成优化营商环境协作共识,为商事纠纷主体提供诉前调解、网上立案、诉讼咨询、法治讲座、在线开庭等全流程智能司法服务。

  三是对焦生态航标,保护绿水青山。针对当地经济开发区和沿海工业城偏离主城区企业集中分布,环境污染和买卖合同纠纷同处高发态势,因地制宜特设“共享法庭”,采取一名专职调解员常驻与企业家协会成员轮值的解纷模式,加强涉企纠纷化解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指导。

  3.以“诚信履行”为抓手,扩容“共享法庭”示范效应。一是创新督促履行方式。设立“诚信履行工作室”,充分利用7日执行立案审查期,积极探索执前督促程序,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针对类型化纠纷筛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示范诉讼,派遣调解员下沉至“共享法庭”,协调基层组织力量,促成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并进行线上司法确认,事后督促双方按照协商内容及时履行,做实“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形成“一室管到底”的新格局,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二是开展诚信履行宣传。充分利用村社“共享法庭”,派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开展一线宣传,通过发放《共享法庭使用指南》《执行须知》《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等宣传册,现场进行法治授课并答疑解惑。在“共享法庭”开设《“蒲公英”说法》法治宣讲课堂,定期精选案例释法明理。录制法院典型案例开庭视频及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拒执视频,通过“共享法庭”的LED显示屏进行滚动推送,营造自动履行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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