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维等人诈骗案财产刑执行说明
刘少维等人共计诈骗款项39580元,目前已查证被害人16人,共计8899元,其余款项被害人不明。承办人已发布被骗款项认领公告,如发布后一年内(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无人认领,对退赃款上缴国库,如发布后有被害人认领,予以退赔被害人。
承办人:洪欢东
2022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
关于认领因“红包返利”受骗退赔款项的公告
我院审理的刘某某等人诈骗罪一案中,2021年上半年期间,刘某某等人伙同他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租用他人微信号的信息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后,利用骗取的微信号在朋友圈虚构“发红包多倍返还”信息诱使被害人加入微信群,骗取被害人资金。因部分受害人不明,特发此公告,请受害人在此公告发布后一年内(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提供相关受骗款项支付证明材料前来我院认领退赔款项,如逾期不来认领,我院将对款项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576-83326859
三门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