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3)浙1022执847号
您好:
本院在执行(2023)浙102执847号申请人戴丽娟与被执行人梅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被执行人梅龙所有的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平海路99号紫云山庄61幢3单元505室的房产及附属房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杭州汇鑫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139.1万元(附属房2.6万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三门县海游街道99号紫云山庄61幢3单元505室住宅及附属房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95 联系人:503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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