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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22执2305号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梅其良、汤有都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1)浙1022执2305号

您好:

本院在执行(2021)浙1022执2305号申请人王金燕、洪方龙与被执行人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被执行人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三门县蛇蟠乡红树东岸小区3幢4单元307室房产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杭州汇鑫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60.1万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杭汇鑫(2023)(估)字第TZF014号三门县蛇蟠乡红树东岸小区3幢4单元307室住宅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95     联系人:503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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