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发送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4)浙1022执419号
您好:
本院在执行(2024)浙1022执419号申请人台州市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三门县翔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陈湘箫、陈丽如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裁定对被执行人陈湘箫所有的坐落于天台县赤城街道中央公园小区37幢3单元201室及天台县赤城街道中央公园车位A992号进行拍卖。本院已委托天台县方正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193万元(车位价格为12万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将评估报告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现将评估报告发送给你。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为终局性结论。本院即将在淘宝网三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详请拍卖信息请关注: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 http://sf.taobao.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中央公园小区37幢3单元201室及车位A992号评估报告).pdf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本院联系电话:0576-83367995 联系人:503室韩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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