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2011年度三等功个人郑永昌同志先进事迹

 

三门法院郑永昌同志先进事迹

 

基本情况:

郑永昌,男,197811出生现从事法院执行局内勤职位,主要负责执行内务工作。

已获荣誉:2009年度曾获院优秀内勤称号。

郑永昌同志,20017月学校毕业至2010年为三门法院临聘人员,期间在立案庭、民庭、执行局分别担任过速录员、内勤。2010年考入三门法院,成为一名正式干警。自2008年七月份进入执行局工作以来,至今担任内勤职位。该同志在岗期间,一直坚守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劳任怨,默默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绵帛之力。

一、信念坚定、道德高尚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郑永昌同志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的政治方向,坚持弘扬社会正气,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计个人得失,努力在各方面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郑永昌同志思想端正、秉性纯良,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他能吃苦耐劳,注重个人道德修养,有着良好的生活作风,乐于助人,勤奋好学。在工作中,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待本职工作,由此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受到了院党组的充分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在2009年度的聘任期内,还被授与优秀内勤称号。

二、爱岗敬业,无一差错

郑永昌同志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在立案庭、民庭工作期间,负责填发的法律文书上万份,辅助诉讼案件送达2000余件。在执行局担任内勤后,他负责处理执行新案的分配和老案的恢复执行、报表的统计、文件的收发、限制出入境的报备、当事人的接访、执行网络的管理及信息宣传的报导等等。

2008年下半年至今共恢复执行立案600余件,无一件信息录入出错;信息宣传稿件多篇被媒体采用;各类报表总计200余份均按时上报,期期做到精确无误;文件管理的中转和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枢纽作用;档案管理井然有序,案件卷宗进出,建立明细台帐,一目了然。在兼任执行系统管理员期间,对系统管理与运用娴熟,善于发现系统功能开发的不足,已有二次完善系统建议被软件开发者所采纳并予以实施,给办案人员带来一定的便利。

2008年下半年,也就是执行系统刚启用时,系统里的将近上千案件信息不完整,数据失真现象严重,急需大量人力进行补录和更正,接到上级法院通知时,他带头和五个年轻的同事一起日夜加班,在规定的七天时间内,只用了三天半的时间就按质按要求的完成,为执行系统的数据完整性打下坚实的基础。他接待来访当事人坚持不焦不燥,语言温和,态度谦恭。并适时做好来访当事人的释疑工作,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为执行工作争取缓和空间。很多当事人在经过他释疑后,心情一下子变得轻松,对以前不了解的执行工作也多了几分理解和支持。

三、为人低调、务实高效

郑永昌同志为人低调,处事严谨,时刻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摒弃特权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便民”、“服务于民”思想,待人接物文明有礼,举止言行得体。对来访的当事人总是态度平和,认真聆听,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后,能即时解决的马上给予处理,不能解决的努力做好释疑工作,让当事人的情绪有所安抚,让来访的当事人尽可能对工作有所理解和支持。在执行局内勤岗位上,平常的活不但多而且繁,如何让工作变得有序和高效,郑永昌同志,注重平日的经验积累和总结,努力分析原因,积极找寻更好的方法,适时将工作分类管理,各种台帐摆放有序,做到了然于胸,以便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问题,做好工作。

 

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访问量:17301060  浙ICP备2022037173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2202000325号